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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策并举推动控申检察工作规范发展
王凤翔
//www.auribault.com 2017-01-13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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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河南省鹤壁市检察院坚持理念引导,强化规范意识,推动规范管理,通过完善机制,促进司法业务规范,着力解决控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控申检察工作规范化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理念引导,强化规范意识。规范司法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抓手。一是教育引导干警树立规范办案理念。教育引导干警在思想上筑牢规范司法意识,实现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二是明确岗位职责。按照“一岗一标准”目标,制定控申检察部门6大类25项工作标准,使每个办案办事环节都有据可依,增强检察人员规范办案责任感。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将受理的各类案件统一录入案件管理台账,通过业务工作的表格化管理,使原本繁杂的控申检察业务明晰可见,便于监督和管理。同时,在局域网开辟8个栏目,对案件办理、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布公告,供全市控申检察人员及时了解案件报送情况、控申检察业务最新规定以及全市工作总体开展情况,推动日常工作流程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操作。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管理规范。把规范化建设从侧重整治向整治与管理相结合转变,发挥长效机制的根本性作用。一是针对实名举报线索答复不及时,造成信访人重复来访以及线索分流困难和分流以后不及时初查的情况,组织制定举报中心线索分流、管理办法和举报线索定期清理制度,制作举报线索分流、反馈情况跟踪表,对自侦部门超过办案期限未结的举报线索进行催办、督办。二是为了解决办理上级院交办案件推脱等靠、不及时反馈案件办理结果、工作被动等情况,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交办案件办理的规定》,使交办案件按期结案率不断提高。三是针对卷宗装订、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区分涉检信访、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三种不同类型,制定《控申案件装卷规范》,对每份文书的制作要求都进行说明,列明应当注意的事项,对办案规范化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促进业务规范。坚持以点带面,通过规范重点工作,带动控申检察业务规范开展。一是规范来访接待。制定干警接访工作行为指导,规定处理信访案件要坚持接待群众细微、风险评估防微、适用法律精微、释法说理入微、处理案件慎微的“五微工作法”,努力把小事做细,把细节做精。二是规范备案审查。针对控申检察部门适用文书较为繁杂的问题,将上级院关于备案的各项要求,制成简单明了的《控申检察部门备案具体要求一览表》,并收集整理与备案相关的60种不同文书格式,编成备案文书目录及指南,提高备案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三是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针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开展专题点评通报,明确统一业务软件填报要求,对漏报、错报案件逐一提出解决办法,提高系统使用的规范化程度。

  坚持完善机制,促进司法规范。坚持不折不扣地落实制度、完善机制,把上级的要求细化为具体措施,促进规范司法。一是坚持反向审视常态化。每季度指定专人对全市反向审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及时开展工作、剖析问题是否深刻、整改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以及整改是否到位,及时通报反馈。2016年,共制作个案分析报告13份,开展个案讲评19件。通过反向审视,加强对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环节的监督,倒逼原办案部门规范司法。二是积极主动开展救助。改变“申请才救”的传统做法,加强与公诉、侦监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定期对办理的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进行排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进行救助,有效提升司法救助的社会效果。三是扩大公开审查范围。在坚持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基础上,将涉检信访案件纳入公开审查范围,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等形式,增强执法透明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为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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