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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高考新政下出现的不平等
王心禾
//www.auribault.com 2016-04-14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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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31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16年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信息显示,2016年具有农村专项招生资格的高校共有95所。截至4月11日,包括清华、北大、人大、北师等高校在内的超过九成高校已公布了今年的专项计划。与往年相比,今年不少高校取消了农村单独招生的测试环节,直接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认定。入选考生最高可获一本线录取优惠(4 月12日中国新闻社)。

  为提升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比例,教育部派发了“三辆马车”给农村学子发“红包”,在离高考不足两个月的时候,这则新闻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其中,有两种声音值得关注,一是担心教育主管部门和多所重点高校在录取分数和名额上明确倾向于农村地区,会造成新的不平等;二是目前公布的各高校招生简章中,对具体录取标准不统一且比较粗线条,会不会让少数人钻了空子。

  第一种担心在网友中比较普遍,可能也和城市里网友众多有关。高考被认为是当下赢得教育机会的比赛里规则比较公平的一个,“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大家拼的是分数”是典型的说法。这样的看法可以理解,但从平等权角度审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怕也是只做到了形式平等,却忽视了社会规则本身应追求的实质平等。

  让同一起跑线上的孩子里一定比例的佼佼者进入大学继续深造,是我们当下选拔性高考制度的初衷所在。然而多项数据显示,实现在同一起跑线上的道路仍然遥远。和城市学生相比,很多优质的教育资源始终难以走近农村学校和学生身边,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努力不上进。在这样的现状下,全国一个分数线的形式平等只能让极少数寒门学子脱颖而出,绝大多数的农村孩子或许就此止步课堂进入社会,这对他们并不公平。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倾斜,是对全国齐整分数线这一形式平等的适当矫正,具有现实的合理性,由此产生的差别待遇,无疑具有价值上的正当性。

  就现行法律规定看,允许合理差别也是宪法保护的公民平等权的应有之义。在教育资源分配上做不到平等的情况下,让考上好大学的机会尽可能平等,是对这些落后地区学生本应同享接受重点高校教育的合法权利的保护,是高考政策一再完善的法律依据和权益考量。看似不平等实则是向真正的平等靠近。

  网友们的第二种担心则值得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高校高度关注。在报考环节,教育部规定了户籍、学籍等要求,各高校也强调杜绝作假,确保招生公平。这些要求能让一些不适格的考生自觉退出,而对那些不自觉的考生,面对公众的担心,期望相关部门能及时地亮出更有效的举措和阳光的招录平台,谨防可贵的纠偏政策下又产生新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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