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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低缴社保,监管不能“默许”
午寅
//www.auribault.com 2016-09-27 来源: 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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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7成的企业未按照职工工资实际核定社保缴费基数,其中3成以上的企业按最低基数缴费。让人讶异的是,很多职工对此并不在意,有的甚至“默许”企业“做低”缴费基数。

  这是第四届中国企业社保高峰论坛发布的《2016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披露的消息。白皮书指出,今年以来,参保基数合规性出现大幅度下滑,从2015年的38.34%下降到2016年的25.11%,降低了13个百分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人说是因为今年的经济形势对实体企业不利,国家都在提倡降低企业的社保缴费率,以减轻企业的负担,所以一些地方的社保机构也放松了对企业足额缴纳社保金的监管。因此,企业参保基数合规率大幅下降,低缴养老保险的企业大幅增加,监管部门对此采取“默许”态度,不能不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为什么有些职工会“默许”企业低缴养老保险呢?原因不外有三:一是由于我们对养老金多缴多得的政策宣传不够,使一部分职工对企业缴多少养老保险的金额关注不够,在不知情中“默许”了企业的行为;二是对自身缴纳的养老金属于自己所有,缺乏政策了解,认为自己缴纳的份额是白白损失,因此愿意配合企业“大家都少缴”的说词,“默许”了企业低缴事实;三是面对强势的企业,职工无奈之下“默许”了企业的低缴行为。不管是什么原因,作为监管部门都有责任或强化宣传,或强化监管,以维护劳动者未来养老的合法权益。

  监督企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不仅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所必须,也是保证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所必须,更是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公正所必须。如果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而“默许”一些企业低缴养老保险,岂不让依法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企业处于不公平竞争的状态之中?因此,我们一要及时提醒职工,企业低缴养老保险,将会严重损害他们的养老权益,因此对企业低缴养老保险,不能“默认”;二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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