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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资陷阱”要提高警惕
谢庆富
//www.auribault.com 2016-04-01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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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北京市金融办、市网信办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北京市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该奖励办法从3月30日起开始实施。对被采用的群众举报线索给予奖励,奖金从5000元起,最高可达10万元。(3月31日《京华时报》)

  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公众手里的余钱不断多起来,投资热情逐年高涨。公众有投资意愿,自然就会有投资理财公司投其所好。不过,投资理财公司鱼龙混杂,有正规的也有非正规的——当然,非正规的会把自己包装得和正规的一样。很多公众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无法看清投资理财公司真面目,投资具有很大风险。谁承诺的回报高就把资金投给谁,这是很多“投资人”犯下的致命错误。

  一般来讲,许诺高出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项目很有可能是“投资陷阱”。不过公众对此警惕性不高,相反他们觉得这是香喷喷的“馅饼”。出现这种不符合经济规律的现象其实不难理解:如果骗子许诺的回报率低,诱惑力太小,就不可能骗到那么多人。高回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公众在投资理财时,要看回报,更要看风险。对那些明显不符合经济规律的所谓“投资”,要保持高度警惕。因为,馅饼越大,陷阱就越深。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只靠国家机关打击远远不够,民众也应提高识别和防范各种诈骗行为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理性投资以及风险自担意识,避免掉入他人精心设置的陷阱。在任何时候尤其是在异乎寻常的巨大利益面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捂紧钱包。公众热衷理财,本没有错,但在理财之前,一定要进行多方调查,确保资金安全,不要听信高回报率而把资金投向非正规的投资理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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