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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飙车引发事故” 危险驾驶害人害己

来源:东方网
2021-04-17 15:03

  原标题:“7人飙车引发事故” 危险驾驶害人害己

  记者昨从南京交管部门获悉,4月9日发生在南京西安门隧道的三车相撞事故终于有了调查结果,此起事故起因是7名驾驶人相约到奥体飙车,结果沿龙蟠中路由北向南进入西安门隧道就开始追逐竞驶,其中两辆车与隧道内正常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引发了交通事故。目前,7名涉案驾驶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予以刑事拘留。(扬子晚报4月15日)

  飙车,是“追逐竞驶”违法行为常见的一种,包括临时起意追逐、开斗气车等等。现实生活中,“追逐竞驶”、临时起意追逐、开斗(赌)气车、开“英雄”车、任性耍“酷”耍“横”的时有见闻。不仅如此,还有一些飙车者被其他更重的罪名追究了刑事责任。这是因为,飙车,一旦造成事故,往往会对他人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故此,飙车者除了构成危险驾驶罪之外,还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

  南京交警昨晚发布的调查通告显示,4月9日晚10时23分,南京交警一大队接群众报警称,西安门隧道因有车辆追逐竞驶发生交通事故。经查,涉嫌追逐竞驶的有7辆车,当晚涉案车辆在白马公园聚集,7名驾驶人相约到奥体附近飙车,沿龙蟠中路由北向南进入西安门隧道,开始追逐竞驶,其中两辆车与隧道内正常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截至4月14日,警方已先后对潘某、王某某、苏某某等7名涉案车辆驾驶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11年5月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飙车等追逐竞驶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对其中“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其中,刑法里的“追逐竞驶”是指开车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插到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行为,对公众和社会的潜在危害性大,又有主观上的故意。潘某、王某某、苏某某等7名涉案车辆驾驶人相约飙车,是对生命的漠视,是对交通法律法规的“践踏”,虽“无人员伤亡”,但严重威胁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最终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实属咎由自取,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7人飙车引发事故被拘”,已然表明,危险驾驶害人更害己。同时,敲响安全驾驶警钟。每一个驾驶人员都必须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安全行驶、文明开车,对“追逐竞驶”、临时起意追逐、开斗(赌)气车等涉嫌危险驾驶行为坚决说不;交警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对所有驾驶人员的法治教育,强化执法检查,对涉嫌危险驾驶人员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确保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周志宏)

责任编辑:王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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