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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权 厦门市总让新就业形态职工劳动权益不再“真空”

来源:中工网
2021-08-25 14:38:28

  “感谢湖里区总工会对我的帮助,调解员老曾很负责,也很耐心。”8月23日下午,网络主播小温成功拿到了公司支付的13000元调解款项,仅用3天时间,厦门市湖里区总工会调解员曾焕生成功解决了一起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近年来,伴随着“云经济”热潮的兴起,网约车、快递物流、外卖送餐、网络直播、家政服务等越来越多的新业态用工模式诞生,新就业形态职工的权益保护给工会维权提出了新的课题。为了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让新就业形态职工的劳动权益不再“真空”,厦门市总工会积极推动各级工会探索“工会+仲裁”“工会+法院”“工会+司法”等维权新模式,做好职工可以依赖、可以依靠的“娘家人”。

  保障新就业形态职工权益

  今年5月6日,小温入职厦门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网络直播工作,每月直播时长不得少于200小时。入职时该公司与小温确定每月基本工资(含补贴)为5300元,每月25日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7月18日,该公司主管通过微信告知小温被辞退,并于7月28日仅支付小温6月份的工资5200元。对此,小温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厦门市湖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该公司支付剩余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6176.67元。

  湖里区劳动仲裁委当即启动调解程序,并委托厦门市湖里区总工会的曾焕生参与调解。曾焕生,湖里区总工会的工会专干,也是湖里区劳动人事争议的一名仲裁员,今年是其从事工会调解工作的第16个年头。接到案件后,曾焕生第一时间介入,一边缓和职工焦虑的情绪、引导职工依法维权;另一边积极与企业方沟通,详细了解事件始末。调解中,曾焕生既立足于职工的长远利益也考虑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凭借多年的调解经验,最后仅用3天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调解,由该公司于约定日期一次性支付给小温共计人民币13000元。

  让工会维权服务更有温度

  “很多职工对于法律知识和劳动保护条例并不了解,如果我对相关法律维权部门的工作流程很熟悉,就可以在法律援助上为职工提供更专业的指导,避免他们少走弯路。”为了更好地为职工维权,在从事工会工作的十几年时间里,曾焕生的身上多了许多身份和角色。2005年,曾焕生偶然得知区人民法院对外招聘人民陪审员,想着能对工会工作有帮助,他第一时间报名参加。如今,曾焕生已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法院优秀人民陪审员、厦门市十佳民评代表和特邀调解员。

  “现在关于新就业形态职工的维权事件越来越多,主体之间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多样,法律关系性质难以厘清,职工在遇到类似纠纷时,要注意留存相关纸质或电子化证据,依法维权。”面对新就业形态职工的权益保护问题,曾焕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于曾焕生而言,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是一场关于“寻求法理情交融”的探索,也是他对职业的一生坚守;而对于工会来说,始终坚持以职工为中心便是千千万万工会人不变的价值取向和职责所在。今后,厦门市总工会也将继续秉持初心,以《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作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的重要指引,鼓励各级工会做好职工的“减压阀”、“黏合剂”,积极推动“三新”领域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让工会维权服务更有温度。(厦门市总工会 林柳依)

责任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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