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客户端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叶小钟 通讯员 刘翠翠)3月10日,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发起,东莞、佛山、中山、广州南沙共同签署了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RC4(指Regional Cooperation;4代表合作地区数量,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根据成员加入情况相应变化)备忘录。据悉,这是全国首次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签订,以互设派出庭、互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含港澳籍)、互联网跨区域庭审为主要内容的区域合作机制。
据介绍,广州南沙与东莞、佛山、中山地缘接近、经济活动密切、人员流动频繁,共同探索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共商、共建、共享机制,旨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社会治理合作的新探索。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域合作新机制出台具体背景是:新形势下劳动关系更加复杂且灵活多变,新兴行业、产业兴起,虚拟注册、远程用工、共享用工等灵活就业形式呈现,湾区城市经济活动密切、人员流动频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异地用工、企业搬迁等劳动用工跨地区相关法律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合作工作要求,探索湾区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是保障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和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双赢选择”。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