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如何防止骗取职业技能津贴行为?

来源:中工网
2021-02-25 09:39:17

  编辑同志:

  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同时符合“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两个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按照这一规定,该补贴金额为1000元至2000元。

  实践中,有一些中介机构帮助职工获取技能等级证书,每个证书的获取成本只有数百元钱。因为这样做有利可图,个别职工便用此手段前后取得了十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如果其由此获取骗取技能津贴行为,那是不应当的,也是应当制止的。

  请问:该如何防止上述骗取技能津贴行为呢?

  读者:薛羡先

  薛羡先读者:

  上述骗取技能津贴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对此种情形应当报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对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及相关机关而言,也应当对有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特别要在考试、鉴定等环节进行查漏补缺,填补漏洞。此外,也需要进一步研究职业技能津贴的有效性,如是否应设置上限等。发放职业技能津贴,目的是为了促进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改善劳动者职业技能,进而防失业、促就业,而不是单纯通过“考证”增进收入。如果仅仅通过“考证”以获取补贴,而获取的绝大部分“证”并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那就背离了设置该项津贴的初衷,必须加以限制。

  李德勇 律师

  (据《劳动午报》报道)

责任编辑:姚怡梦

媒体矩阵


  • 中工网微信
    公众号

  • 中工网微博
    公众号

  • 中工网头条号

  • 中工网抖音号

  • 中工网快手号

  • 中工网百家号

中工网客户端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马上体验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1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