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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提升法援质量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来源:法治日报
2021-02-22 10:25:21

  卡某的丈夫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打工时意外身亡。经多次调解,用工方未与卡某达成赔偿协议。2020年10月,卡某到青河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了解到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青河县法援中心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当天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援助律师办理,最终帮助卡某要回20万元赔偿金。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智慧法援”开启指尖服务……《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2020年以来,新疆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提升服务能力,在新起点上推动更高品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扩大覆盖面

  2020年3月至6月,刘某等7名农民工在阜康市某工地打工。按照约定,如期完成既定工作后可以拿到13万余元工资和10500元生活费。可工作完成后,工地负责人只支付了2.5万元,剩余工资及生活费一直未结。

  刘某等人到阜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后,法援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对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刘某等人最终拿到了劳动报酬和生活费。

  “为最大程度减轻疫情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影响,我们为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通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阜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蒋章武介绍说,对于追索欠薪及工伤损害赔偿的农民工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低保户、贫困户等,法律援助中心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据统计,2020年以来,阜康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及法律帮助案件270件,线上线下提供法律咨询967人次,其中窗口接待来访咨询874人次,解答率、满意率均达100%。

  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将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依据全区各地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和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情况精准落实;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在同级劳动争议仲裁院设立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

  新疆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刚说,各地依托州(地区)、县(市)、乡镇(街道)司法局、司法所设立了4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建立多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办案数逐年增长。

  为了让法律援助触手可及,新疆司法行政机关各有妙招。昌吉回族自治州畅通法援申请渠道,应援尽援助力脱贫攻坚;阿勒泰地区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法援范围;博乐市畅通推进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援工作,保障群众维权途径畅通。

  提高办案质量

  和田地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伊力亚斯·阿不都卡德尔说:“应援尽援不是目的,尽援尽赢才能最大化保障每位受援人的权益。”

  2016年11月,刘某在和田市某工厂上班时两根手指被机器轧断,工厂老板不想承担责任。刘某申请法律援助,和田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启动“援调对接”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办理此事。

  4年来,经过6次调解和开庭以及和田市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刘某的伤情被确认为工伤,工厂老板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

  和田地区法律援助律师肖高平说:“接到当事人援助申请时,能够调解的我们都会推荐其优先调解,调解不了的再走诉讼程序。”

  据介绍,2020年,新疆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工作。自治区司法厅印发通知,要求相关地、州、市按时上传案卷参加2020年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制定自治区刑事法律援助、民事法律援助案卷标准卷,指导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事务所提高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水平;成立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督导组,分赴和田地区、哈密、吐鲁番等市督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

  与此同时,新疆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困难群众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开展智慧法援

  2020年元旦前,河南籍农民工董某等人到塔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称包工头唐某拖欠11万余元工资不付。在塔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下,塔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董鸿尚代理了这起法律援助案件。

  当年3月28日,此案在塔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因疫情防控要求,身在乌鲁木齐市的董鸿尚无法及时返回。于是,法院采用微信连线的方式开启线上审理模式,法官、当事人、董鸿尚通过微信号组建庭审微信群进行远程调解。

  庭审当天,经过法官及法援律师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圆满化解纠纷。

  塔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侯方说:“为有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我们与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多举措加大线上处理法律援助业务力度,实现法援服务不断线。”

  2020年11月中旬,李某等5人为追索劳动报酬向博乐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当日受理并指派法援律师曹琴提供法律援助,通过远程调解化解了这起纠纷。

  “通过线上办公办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曹琴说。

  手机在线法律咨询、律师线上了解基本案情、远程视频办案……2020年以来,新疆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深入推进“互联网+法律援助”,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新疆法网、“云庭审”等途径,实现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

  据统计,2020年,新疆法律援助机构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8870件,受援近2.9万人次。其中,办理农民工法援案2500多件,受援农民工2800多人次。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张蕾)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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